黄石市城区排水(雨水)防涝综合规划(2014-2020)
规划范围:
城市排水防涝规划的规划范围参考黄石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区
范围,重点考虑中心城区。(黄石规划区指黄石市区、大冶市金山
街道、汪仁镇及阳新县韦源口镇、大王镇、太子镇,面积701km2。
黄石中心城区指黄石港区、下陆区、西塞山区的西塞山以西部分以
及大冶市金山街道,面积176km2。)
规划期限:
规划基准年为2013年。
规划期限:2014-2020(规划远期期限城市总体规划保持一致,
并考虑长远发展需求)。
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3年。
规划目标:
统筹气象降雨、地表径流、管道系统、城市河道,兼顾防涝
安全和雨天径流污染减控,协调基础设施建设和预警管控,提高排
水管网排水能力,构建超标雨水应对系统,协调各系统功能和规划
设计标准,基本建成与“生态立市”相适应的雨水防涝系统;
(1)发生城市雨水管网设计标准以内的降雨时,地面不应有明
显积水。
(2)发生城市内涝防治标准(20年一遇24h)以内的降雨时,
城市不能出现内涝灾害。
(3)发生超过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的降雨时,城市运转基本正常,
不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。